网上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受理对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和举报内容,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依纪依法办理举报件。
(三)检举、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检举、控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单位或者部门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五)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请认真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址以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六)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进行举报。
来信来访地址:南昌市经开区北山路99号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编330013)
举报电话:(0791)83847852
举报邮箱:jxsyjb123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