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21〕32号
各有关普通本科高校:
现将《江西省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7月5日
江西省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农林教育,培养新农科人才,全面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江西革命老区建设,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和粮食安全,根据新农科建设“三部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高等教育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探索我省涉农高等教育改革新路径,加快构建新农科建设体系,带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繁荣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助力打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推动我省由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进军。
二、建设目标
立足江西省情,以省内涉农高校为主体,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着力培养农业现代化的领跑者、乡村振兴的引领者、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建设者,建立起具有江西特色的国内一流新农科建设“江西模式”。
(一)打造农林教育质量新标准
——构建农科课程新体系。充分利用我省红色文化资源,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劳动教育贯穿涉农课程体系。开发新时代涉农优质课程资源,推进农林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提升涉农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优化农科专业新格局。基于农业产业发展前沿、新兴交叉跨界融合科技发展,主动布局农科新兴专业;立足江西农业发展特点,改造提升现有涉农专业,大力发展农业特色的产教融合型专业,逐步推进涉农专业三级认证。
——实施优师培育新行动。推动高校选派一批优秀骨干教师到企业担任农业科技特派员,从企业选聘一批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推进实现青年教师上岗培训全覆盖、职业培训和终身学习全覆盖,引进优质师资提升教师整体质量。
(二)开创农林产教育人新气象
——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主动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顺应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要求,建立现代产业学院。积极探索跨业界、跨学科、跨专业整合教学资源,创新农科人才培养模式。
——推动协同育人新发展。实施农科教合作,推动科教协同、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实现涉农高校与地方政府、研究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新发展格局。
(三)开辟服务乡村振兴新阵地
——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建设紧扣农业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平台,服务、支撑农业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深入研究乡村振兴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乡村振兴贡献智慧和方案,助力乡村科技振兴。
——展现乡村人才新风貌。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乡村人才培育计划,加强涉农专业学生社会实践,让学生走进农村、走近农民、走向农业,全面增强学生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思政铸魂计划——推动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
⒈全面推动课程思政建设。加强对农科大学生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深挖江西本土红色文化,将红色基因融入课程思政。各涉农高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打造一批涉农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加强农科学生劳动教育。结合我省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积极组织开展生产劳动、技能文化节、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活动,增强学生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实施专业提升计划——优化专业结构,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
3.布局新农科专业。大力推进农工、农理、农文、农医专业交叉融合。基于农业智能化、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我省在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领域的优势,未来几年在涉农院校布局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农业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智能农机装备等新产业急需的新专业,促进人工智能在农业领域规模化应用。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要求,依托江西绿色生态优势,主动布局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土地科学与技术等新农科专业,挖掘绿色生态财富,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4.改造提升传统专业。运用新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提升一批传统涉农专业,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助力我省稻米、果业、蔬菜、畜禽、水产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茶叶、中药材、油茶、富硒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竹类、香精香料、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级一流农科专业。逐步实施涉农专业三级认证制度,稳步扩大认证专业总体规模,实现涉农专业认证全覆盖。
(三)实施课程培基计划——加强课程建设,建设一流课程
5.加强课程教材建设。调整优化课程结构,加强农业特色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体系建设,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及时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更新教学内容,提升涉农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建设一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涉农课程。推动新农科系列教材建设工作,加大对新编教材的政治和质量审核力度,建立教材选用省级标准。
6.打造涉农课程平台。加大对江西省涉农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信息等优质教学资源整合力度。基于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联盟建立校际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机制,共同打造一流涉农课程合作和交流平台,建设具有江西特色一流涉农专业课程群。探索涉农高校跨校课程合作教学模式,学术讲座共享制度,推行跨校选课及学分互认。
(四)实施优师引领计划——实施优师培育,提升教书育人水平
7.培养一批中青年教师。聘请高水平教授担任基层教学组织的负责人,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开展岗前和在岗专业科目培训,实行教学培训常态化、教学竞赛常态化;推动涉农高校依托大中型企业共建教师培训基地,支持专职教师到企业挂职顶岗,定期到实训基地轮训;继续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外访学计划;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参与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
8.引进一批优质师资。选调一批企业、行业高层次人才担任高校兼职导师或授课教师,提高学校技能型师资力量;在国内涉农科研院所引进一批有基础研究、有科技创新能力的研究型高端人才;依托江西省“双千计划”及与涉农高校有合作关系的国外高等研究院所,外聘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师资力量。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这类高端人才走上讲台、授课育人。
9.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依托现有涉农国家级一流专业、省一流学科,重点打造“乡村振兴”“现代种业”“畜禽遗传改良”“绿色作物栽培”“农业机械”等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出台相关政策为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提供人员、经费、场地支持。
(五)实施合作育人计划——创新育人模式,构建新农科人才培养体系
10.创新农科人才培养模式。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涉农专业,建立新农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各涉农院校依托优势特色学科设立创新班,探索本、硕、博一体化贯通培养机制。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拓展学术交流,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11.组建现代农业产业学院。依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主动对接地方农业产业需求,组建现代农业产业学院,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探索多方协同育人培养模式。联合开展应用课题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服务,推进涉农高校与农林院所、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平台共享等方面合作,共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12.探索国际合作育人模式。加强涉农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各涉农高校办学优势,利用双方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合作办学新模式,建设一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项目。积极推进涉农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针对各层次学生的联合培养,与合作国家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交流、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
(六)实施助力振兴计划——探索新路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13.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研究的智库建设,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深入研究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乡村振兴贡献智慧和方案,为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农林人才提供路径和模式。
14.实施乡村人才培育计划。设立农科人才定向培养制度,科学制定定向培养生招生计划,统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办法,规定定向培养生履约义务,健全定向培养生就业办法,为地方基层涉农单位定向培养人才。依托省内涉农高校,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15.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创办“科技小院(农技小院)”实践训练营,鼓励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和农科学生长期扎根训练营,积极参加生产实践。鼓励省内涉农高校、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建农产品研发基地、畜牧产业基地、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畜禽良种和水产苗种繁育基地。打造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协同创新发展研究院,在主要农作物栽培繁育技术、畜牧水产养殖繁育技术、农牧产品经营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研究,助力我省乡村产业振兴。
16.开展乡村振兴文化活动。推动农业科技与生活、农业产业与生活的融合,涉农高校、农林院所和行业企业相关专家携手打造江西“乡村振兴”学术论坛、“大国三农”大讲堂等乡村振兴系列文化活动,培养具有“爱农知农为农”的高素质优秀农林人才。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省教育厅设置江西省新农科教育研究中心,成立江西省新农科建设专家委员会,统筹协调全省资源配置和条件保障,牵头制定我省新农科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整体推进各项新农科建设工作的落实。
2.政策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各涉农高校办学自主权。教育厅和各相关涉农单位要统筹好各方资金、人员,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新农科建设发展,共同支持新农科专业与课程、合作基地、师资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评聘、新农科研究项目、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建设。
3.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各高校在新农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激励各涉农高校围绕新农科建设实施方案的各项建设任务进行规划和建设,切实履行责任,及时总结成效,主动发布进展情况和标志性成果。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对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和宣传,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新农科建设“江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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